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于1993年6月29日正式成立。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一经诞生,就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年多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经历了一个初创、发展的过程。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扎实的基础和良好的开端。在募集资金、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究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协调联络全国各地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1997年12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共收到海外及国内社会各界捐款5000余万元,奖励见义勇为者1000余人,发放奖励抚恤慰问金共计1000余万元。在1997年11月5日由中宣部、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117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受到表彰奖励。
在全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的社会氛围下,见义勇为英雄层出不穷,见义勇为蔚然成风,见义勇为的正义事业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图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事迹报告会。英雄们的事迹深深地吸引了听众。